政府 8月10日 公告 已就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、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規例》(第599G章)及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佩戴口罩)規例》(第599I章)下的指示及指明刊憲,以延續現行已實施的社交距離措施。
上述指示及指明將由8月12日零時零分起生效,為期七天,直至8月1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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