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公布「改善食肆通風措施」

政府公佈食肆需於2021年4月30日前將換氣量提升至最少每小時六次,若未能做到,則應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。

符合指定規格的設備有以下三項選擇﹕

  1. 具備高效顆粒空氣過濾(HEPA)設備 或
  2. 具備紫外線C技術(UV-C)設備 或
  3. 具備HEPA結合UV-C設備
    食環署已成立工作小組,就實施上述規定制定具體指引,相信會提出合符規格的空氣淨化機的清單,供業界參考。

坊間有人聲稱只有UV-C設備才符合要求,這不是事實,HEPA設備也符合規格並相當普及,建議各食肆東主稍等工作小組公佈清單後再落實購買,本會收到更多資訊後也會即時通知各會員。

按此瀏覽政府3月18日相關新聞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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